馬可福音第六章:
1. 不被尊敬的先知
2. 耶穌差遣十二門徒
3. 施洗約翰被斬
4. 耶穌給五千人吃飽
5. 耶穌在水面上行走
五件表面上看似獨立的個別事件,
而被編排, 被串連在同一章裏, 用意何在?
當耶穌在水面上行走,
主動地介入門徒生命中的一個小環節...
v.50: "It's I", 有"I AM"的意思:
(versus "It's me":
一種比較客套, 表面, 保持距離, 平輩的相互關係)
是一種神聖層面的真接啟示:
不單衹是先知的身份,
不衹局限於夫子差遣學生的角色,
不是以利亞或施洗約翰的接續者, 接捧人, 替代者, 代言人!
不限於醫病, 趕鬼, 行神蹟奇事的人物.
而是門徒生命的核心,
是祂主動地, 直接地介入他們生命中的每部份;
生命的每個環節,
都是圍繞著祂而運行,
得以互相緊扣,
得以連結而賦以意義;
都以祂為依歸,
並且擁有門徒生命的"終極解釋權"!
此時此地,
你生命的解釋權屬於誰?
(BTW, 精煉師(refiner), 多謝你的啟發)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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