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可福音第十章: 三十五至四十五節
誰可決定主角屬誰?
是監制? 導演? 編劇? 抑或是演員本身?
v.40: "只是坐在我的左右,不是我可以賜的,
乃是為誰預備的,就賜給誰."
"賜給" 有"given"(KJV), "grant"(NRSV),
"chosen"(New Living), "assign" 等意思.
並非單靠門徒一廂情願,
就可以扮演到他們想扮演的角色,
也不需要爭相排隊去試鏡 (audition),
去爭取心儀的角色,
而是主隨著祂的心意的"獨有安排"(exclusive arrangement)!
無論角色為何,
只要門徒清晰地了解, 自己是否正身處於
天國的"適當位置"(proper place),
其他人所扮演的角色, 又"與他何干"!?
或許, 門徒理應全情投入自己的角色中,
細意而透切地去揣摩角色的性恪(character),
順著劇情的編排和發展,
全面去掌握所處的環境/場景(locale).
畢竟, 不好好演繹所分配的角色,
不忠於被賜與的位份,
無論是主角或配角,
他在舞台上的地位,
恐怕連"茄哩啡"也不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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